涉及到在开设麻将馆期间获取10,000元利润的定罪与
量刑问题时,需要综合多个维度进行评估和判断。倘若该麻将馆立足于盈利目的,或者组织、招揽众多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甚至已经将其作为主要职业,那么便有可能触发赌博
罪名的成立。针对
量刑标准而言,一旦被判定触犯赌博罪行,且在此过程中获得了10,000元的利润,通常情况下这将被视为情节较为严重。然而,具体的量刑程度还需要考虑到有无
自首、
立功等减轻或
从轻处罚的相关情节,以及
犯罪嫌疑人对待罪责的认识和态度等等因素。接着,假使该麻将馆的经营业务仅仅是提供娱乐消遣的场所,并未达到构成赌博罪的法律门槛,那么或许仅会面临诸如罚款、
拘留之类的
行政处罚。总括而言,决定最终判决结果的重要依据在于事例的具体案情和所掌握的
证据材料,均将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