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经由该校组织之校外活动中如遇意外
人身伤害事故,必须立即提供有效救助与妥善处理措施,同时迅速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对于达到法定限制民事能力标准之人,其在任何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接受学习或日常生活过程中所遭受之
人身损害,若该校或教育机构未能履行良好的教育及管理职责,则需承担
侵权法律责任。若无义务承担
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以及达到法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标准之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学环境中学习、生活,若遭受来自校园、校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这将由第三方负有绝对的
侵权责任;然而,如果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在此类事件中未能充分履行管理职责,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当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了补充责任之后,他们有权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