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治安事例而言,其
追诉期限通常维持在六个月内。然而,一旦超过该期限,公安机关仍然要求
传唤的话,根据完备的相关
法规,您可以行使权利提出质疑。按照法理理解,追诉期限结束意味着行政管理机关已经失去了对该
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权力。在此环境下,如果再进行传唤,那么很有可能是在程序上出现了失误。因此,尽管您需要尽到合作之责,亲自前往
侦查机关接受询问,但是必须要明确告知当时的侦查人员您认为的追诉期限已经超限,同时还应提供与此有关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理由作为参考。如果侦查机关坚持做不恰当的事情,那么您完全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相关的监督机构提出
申诉和投诉,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