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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窝藏罪合并判几年

包庇和窝藏犯罪活动罪名,即是指那些明明清楚知晓他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当事人,却仍然为这些犯罪分子提供躲避藏匿之处所或财产支持,甚至通过协助他们逃离现场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等方式来进行包庇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明知是犯罪分子却依然为其提供隐藏场所、财物支援,帮助他们逃避追捕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进行包庇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上述情况下,若事先与犯罪分子有预谋的,那么就应当按照共同犯罪的原则进行处理。
最新修订: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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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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