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教唆他人进行
盗窃,而所盗窃的恰恰是教唆者本人的财产时,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的定性问题确实相当复杂。至少,我们必须明确的是,企图唆使他人
犯罪,本身就构成了严重的
违法行为。如果被教唆者真的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他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尽管教唆者被盗的是其个人的财物,但是教唆行为所带来的潜在危害性却不容忽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教唆者并不能因为被盗的是自身财物而获得豁免于
教唆罪责的待遇。在实际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将会全面地考虑到各方面的主观意图、盗窃的数额以及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诸多因素。通常而言,对于被教唆者的惩罚并不会因为被盗对象的特殊身份而有所减轻,同时,教唆者也有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