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有个别一方会擅自更换家中的锁具,以致于使得对方无法正常出入房屋。一般情况下,这被视为隐匿
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若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分割
共有财产的申请:
首先,如果其中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是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侵害夫妻共有
财产权益的行为;
其次,当一方承担着法定
抚养义务的亲属患有
重大疾病急需治疗时,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的
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