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经济负担能力的孙子,对已经离世的或是因经济困难无法承担
赡养义务的祖父母,同样负有
赡养责任。孙子需满足以下两项基本条件才能肩负起赡养祖父母的重任:(
首先)孙子孙女或外孙儿女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经济承受力,以确保能够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其次,如若祖父母的子女已亡故,或其子女因各种原因丧失了赡养能力,孙子也得以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这项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
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