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取保候审一周年之后,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因此而被定罪
判刑;然而,若出现有
违法律事实的行为,例如产生了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危害行为的话,依法将视为必须采取
刑罚措施来应对。具体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取保候审属于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此依旧对于是否给予定罪判刑没有直接联系。
其次,倘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被告人未
涉嫌犯罪,自然也就无需考虑进行判刑。再者,从常见情形来看,那些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待遇者,往往最终可能会被判处
缓刑。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
逮捕。对
违反取保候审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