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房屋的置换与政策性的
拆迁赔偿,乃是两种性质各异的征收搬离补偿方式。所谓房屋置换,简单来讲,便是依据原有的房地
产证所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适当的计算出所需的
房屋征收搬迁安排,并依此继续由房产作为补偿形式;
至于
拆迁补偿,则普遍被视为货币补给,具体实施方式是根据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时所在区域同等地段的房地产价格,给予相应的货币兑付作为
赔偿。
《
国有土地上房屋
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
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
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