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所得税起征起点设定为人民币5000元整。
同时,根据国民收入水平,国家采用了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制度进行税收管理。具体计算方法为: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等于
应纳税所得额与相应税率相乘后减去速算扣除数。
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的
工资范围内,适用的
个税税率也各异:
1.如果个人月累计收入低于人民币5000元;则无需承担任何个人所得税;
2.当
月工资范围介于人民币5001元至8000元之间时,将按照3%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征收;
3.月工资范围在人民币8001元至17000元之间时,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4.当月工资范围介于人民币17001元至30000元之间时,税率逐步提高至20%;
5.月工资范围介于人民币30001元至40000元之间时,税率再次提升至25%;
6.当月工资范围在人民币40001元至60000元之间时,税率继续攀升至30%;
7.月工资范围在人民币60001元至85000元之间时,税率进一步提高至35%;
8.对于月累积收入超过人民币85000元以上者,因未设上限而适用于联邦税率最高档——45%。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
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