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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五年是从什么时间计起

酒后驾车者在经历过五年的沉淀期之后,方可重新申请参与驾照考试资格的期限是从上级交管部门向其发出禁驾处罚通告的那天开始进行计算。按照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对涉及到饮用含有酒精饮料之后仍坚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撤销其拥有的驾驶执照。这项撤销决定的生效日期将被确定为主管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那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新修订: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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