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通过仲裁处理医疗纠纷的当事人,首先要明确最核心的前置要求,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协议,所有仲裁申请都不会被受理。
这份仲裁协议必须是医患双方完全自愿签订的书面文件,可以提前写在就诊相关的服务约定里,也可以在纠纷实际发生后双方单独协商签署,文件里必须写清选定的具体仲裁机构,直接排除向法院起诉的管辖选项,模糊约定仲裁机构的协议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
正式提交申请时,要向约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写全医患双方的身份信息、明确提出自身的赔偿或相关诉求,写明纠纷对应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同时附上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完整病历、过往医疗鉴定报告等材料。
仲裁机构核查材料符合要求后,会在法定时限内通知申请人受理,同时把申请材料副本送交给涉事的另一方当事人。后续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员组成审理团队,整个审理过程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双方围绕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损害结果和医疗行为的关联度逐一举证质证,必要时还可以委托专门机构做医疗司法鉴定。
仲裁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先行组织双方调解,调解没能达成一致的直接出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出具当天就具备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不按裁决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采用一裁终局规则,拿到裁决书后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