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孙子严格来说并未硬性要求必须承担起照顾和
赡养爷爷奶奶的法定义务。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如果适龄的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孙女具备
抚养能力且被认为具有经济承受力的话,针对其已故父母或因经济条件问题无法有效维持生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依法负有
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