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
董事与董事长之间的区别,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者在层次上存在着差异。董事长身为企业或团体的最高领导者,代表着公司的整体利益,主导董事会运作;而执行董事则是公司内部的员工成员,相较之下处于次要地位。
其次,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产生过程有所不同:董事长通常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而执行董事同样也需经历这一流程。
再者,身为各自领域的
责任主体,董事长与执行董事所负有的工作职责亦有所区分:董事长主要以组织、协调以及代表的角色发挥重要作用。尽管董事长对公司业务没有直接
管辖权,且基本不会进行个性化决策,仅在召开董事会或特别委员会会议时才会享有与其他董事平等的
表决权;首席执行官的权力均源于董事长,唯独他/她具备召集董事会,罢免首席执行官等重大权力,同时,董事长也是公司内部的一位
高管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管理其业务运行。相比之下,执行董事的职责则包括积极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能或被赋予的职能责任,倘若由于董事会未能充分、合理地行使其功能导致公司蒙受
经济损失,鉴于造成损失的原因并非明确归属于某位董事的职责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执行董事应共同承担
经济赔偿义务。执行董事这个词,简单来说就是指那些除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工作外,同时兼职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者,负责公司实际业务运作的董事。在行使职务方面,执行董事与其他董事具有同等的责任和义务。总结来看,董事长乃是一家公司或机构的最高领导人,引领并控制董事会全面运作,同时,他们也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由全体董事投票选举而生,担负着引领公司发展方向和战略策略的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
公司章程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
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履行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