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房产继承问题时,若需进行房屋销售,则必须按照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二十支付
个人所得税。
然而,对于个人通过转让已有五年以上历史且被认定为全家唯一住宅的房屋所得的收益,将有机会豁免此项个人所得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据不同情形,会使用到两种税率,其一为房产交易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另一种则为房屋购买价款的百分之一。
《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