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合同款项的
拖欠问题时,第一步便是寻求双方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还款共识。在进行协商过程中,必须注意保留相关
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
诉讼或
仲裁案件中有据可循;接下来,如果经过努力协商结果仍不令人满意的话,便需要启动必要的法律程序了。在此情况下,务必高度重视对于证据的搜集工作。具体而言,例如对账单、收货单、
欠条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债权凭证,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文件及彼此之间的交易往来记录等关键证明材料都应该尽己所能进行收纳,力求构建起完善且合理的证据链条。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