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拐卖儿童犯罪的追诉特定期限问题,可以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探讨:被判定为
轻罪的此类案件,其
追诉期限设定在十年内;而对于被判定为重罪的案件,其追诉期限则被设定在二十年内。这样的分配方式,主要依据了拐卖儿童罪行所应受惩罚的最高
法定刑,以此来划定范围。通常情况下,涉及到的普通
违法行为会被判处五至十年的
有期徒刑,但若情节更为严重,则可能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
终身监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