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缔结前就对
子女抚养权所达成的约定,通常并不具备正式的法律约束力。针对这一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指出,当夫妻决定
离婚之后,对于年龄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应该优先考虑让他们跟随母亲共同生活。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未能就
抚养问题取得共识,那么将由人
民法院依据两个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并依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基本原则做出最后裁决。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受到充分尊重和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