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异地办理居民
身份证并不需提供户口簿。全国范围内已全面开放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然而异地办理只适用于证件遗失后的补领或证件毁损需要更换等特殊情形;为办理补发证件者必须持有当地
居住证或者暂住证,这既表示该人在当地拥有合法且稳定的工作及居所,又或者其作为当地院校的在校生可凭学籍证明在异地申办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
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
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