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车辆挂靠于公司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车辆挂靠的实质在于为交通营运过程提供便利性,即将车辆注册为某个具备运输
经营权资质的机构名下,以此单位的名义开展运营活动,并且需要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但同时,车辆挂靠亦存在着实际所有人和注册所有人不符的情况,当发生因交通事故导致损失时,
当事人有权寻求挂靠者和被挂靠单位共同承担起连带的
损害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