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判明对方负有完全责任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主张所有的
赔偿款项,这其中包括了保险公司依据其限额事先进行的赔偿,以及未被满足的赔偿部分应由肇事者自行承担。在具体的赔偿诉求上,您可以申请以下主要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费用:包括
医疗费用、因受伤而导致的
误工损失、陪护人员的费用、属于事故相关的交通折损费用、必要的住宿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支持费用等等。当事故对受害方造成了严重的身体
伤残,您还应该索求残疾辅助工具的替代费用及相应的
残疾赔偿金额;若导致死亡结果产生,您同时还有权索求
丧葬费用并得到适当的
死亡赔偿金。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