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需不同对待。若恐吓和威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应依据实际情况综合权衡之后决定是否寻求警方的协助。在此情况下,公安机构可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于
行为人实施的此类不正当行为实施
行政拘留等
法律制裁;如
情节严重,甚至会按照“
寻衅滋事罪”对其追究
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 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