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处理过程中,监控资料并非强制要求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自身掌握的监控资料,是否向他人或机构提供可由其自行决定;但在法院审理案件时,若该监控属于能证实案件关键事实的证据,且经对方申请、法院明确要求提供,持有监控的一方无合理理由拒绝提交,法院可能会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认定。
若监控资料由商场、银行等第三方主体掌握,案件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调取申请,法院经审查判断认为确有必要时,会依法主动进行调取。
结论:民事纠纷中监控并非必须提供,监控由当事人或第三方掌握时需按相应规则处理。
法律解析:
民事纠纷里,监控不属于必须提供的证据。若监控由当事人自身持有,是否提供由其自主决定,但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该监控是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对方申请且法院要求提供,持有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作出对其不利的认定。若监控由商场银行等第三方掌握,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调取,法院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的,会依职权调取相关监控。遇到民事纠纷中涉及监控证据的问题时,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纠纷中,监控并非必须提供的材料,其提供规则需结合监控的持有主体来确定。
1.当事人持有监控时,是否主动提供可由其自主决定。但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后,若该监控属于能证明案件关键事实的证据,且对方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要求提供,持有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认定。
2.监控由商场银行等第三方掌握时,当事人无法直接获取的,可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调取申请。法院会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若认为该监控对查明案件事实确有必要,将依职权向第三方调取相关监控材料。
法律分析:
(1)民事纠纷中,监控不属于必须强制提供的证据类型。若监控由案件当事人持有,是否主动提供该监控由其自主决定,不存在强制提供的义务。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需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若监控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取且法院审查后要求持有方提供,持有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认定。
(3)若监控由商场、银行等第三方主体掌握,当事人无法直接获取时,可向审理案件的法院申请调取。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审查该监控是否与待证事实相关、是否有调取必要,若认为有必要则会依职权向第三方调取。
提醒: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需根据监控持有主体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获取证据;持有关键监控证据的当事人,应配合法院的调取要求,避免因拒不提供承担不利后果。
(一)当事人持有监控的处理方式
若监控由当事人持有,是否提供由其自主决定。但法院审理案件时,当事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若该监控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对方申请且法院要求提供,持有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法院可作出对其不利的认定。
(二)第三方持有监控的处理方式
若监控由商场、银行等第三方掌握,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调取。法院审查后认为有必要的,会依职权调取该监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
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