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高达人民币1.2亿元,其金额程度已被认定为“
数额巨大”,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其
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事处罚。
同时,公司、企业或其它任何单位的员工,倘若在职务行使过程中,利用自身职权之便,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且该等资金数额达到较大标准,且
逾期未偿还超过三个月,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该笔资金
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法律制裁。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