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罪是否由检察院

职务侵占罪是否由检察院


1.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罪名,其管辖机关乃犯罪现场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关于刑事案件的侦办,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而至于刑事案件的审判权,则属于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当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实情或犯罪嫌疑者时,应依据自身职责范畴,迅速展开立案侦查工作。
2.针对自诉案件,其审判权通常交由人民法院行使,而涉及到的公诉案件,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承担相应的管辖责任。请特别留意,我国在公诉案件的管辖问题上,已经做出了明确且具体的划分规定。
3.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该罪行所指向的对象,即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在客观方面,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此种犯罪的主体为特定人群,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