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盗窃罪具有以下五种特定情形:
首先是盗窃数额超过法定限额;
其次是虽然盗窃数额尚未达到较大标准,但是盗窃次数众多;
再次是未经允许
入室盗窃或者携带
凶器实施盗窃以及以不当手段进行
扒窃,这三类均不以具体
盗窃金额作为定罪依据。盗窃罪的核心要义在于,在
被害人非自愿且未对其施加任何
暴力的前提下,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通常而言,盗窃罪的
立案金额设定为一千元人民币,这是由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
具体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的盗窃事件,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予以认定。
此外,如果盗窃的是毒品等
违禁物品,应当按照盗窃罪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
量刑。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