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
立案敲诈
勒索罪需满足以下几个具体要素:
首先,行为的
犯罪客体应是复杂且多元的,既包括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危及到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相关权益。这是本罪与
盗窃罪、诈骗罪之间的一个突出区别所在。
其次,本罪所侵犯的犯罪对象为公私财物。
第三,在犯罪的客观方面,
行为人通常会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以强迫
被害人交付财物。
最后,本罪的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符合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实施者。在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若行为人没有这样的意图,或者其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例如
债权人为了追回长期
拖欠未还的
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话语,催促
债务人尽快还款等情况,就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