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取保候审专题 > 取保候审需要几份

取保候审需要几份

若欲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须递交以下相关材料:
首先,必须具呈一份正式《取保候审申请书》;
其次,应当附上《刑事拘留逮捕通知书》;
另外,如由家属提出申请,还需额外提供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以证实其与嫌疑人的亲属关系;对于委托律师代为递交申请者而言,则需提交律师本人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再者,若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亦需同时呈报保证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其工资收入状况的证明文件;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则需提交由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并附上嫌疑人的残疾证明、严重疾病证明、生活无法自理证明、怀孕证明、哺乳婴儿证明等相关材料。在所有申请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可直接向负责该案件的司法机关进行递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