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省内,对于
盗窃罪的定罪和
量刑标准,其依据是被盗取公私财物的实际价值。
具体来说,如果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1000元到3000元之间,这将被判定为相应的
犯罪标准中“
数额较大”的范围;对应的,如果价值超过了3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那么它就属于“
数额巨大”的范畴;
最后,若价值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那么这个行为将会被视为涉及到了“
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定,针对不同的盗窃数额,其对应的
刑事责任也有所区别。例如,当盗窃数额较小时(即“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
罚金的
处罚;而当盗窃数额较大时(即“数额巨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至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并且还可能会被要求缴纳罚金或
没收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