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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侵犯肖像权由公司承担合法吗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若新媒体机构在其营运过程中未经他人明确许可擅自利用他人肖像,则可被认定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作为拥有独立人格和尊严的个体,自然人依法享有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姓名归属、肖像权益、名誉尊重、荣誉维护、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婚姻自由选择等诸多基本权利。同样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也依法享有自身的名称使用权名誉权以及荣誉权等重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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