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严格规定,敲诈
勒索罪属于特定数额犯。当涉及公私财产的价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2000元到5000元的范围时,我们将按照敲诈勒索罪对此类事件进行
立案侦查,具体的
立案标准应根据
犯罪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适当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指出,对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以及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情况,应当分别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区间内,共同研究并确定本地区实际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然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