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营校车服务或乘客运输业务时,若实际搭载的乘客数量超出了车辆额定承载能力,且这种行为极其严重的话,那就足以被定性为
危险驾驶犯罪。
具体来说,如果是公路客运汽车
超载运营,那么相关
责任人将承担二百元到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于那些超载幅度达到车辆额定承载量20%及以上,或是违背规定装载货物的情况,罚款金额则会上涨至五百元乃至两千元。同样地,如果货运
机动车的实际载重超过了核定载重量,那么责任人也将面临二百元到五百元的罚款;但如果超载幅度达到了30%及以上,或者是违背规定搭载乘客的话,罚款金额将会进一步上升至五百元乃至两千元。对于上述两种
违法行为,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扣押,直至其
违法状态得到彻底纠正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