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帮信犯罪导致受害者遭受
经济损失,则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首先,当受害者因被告人的
违法行为蒙受了实质性的物质损失时,他们在
刑事诉讼程序中有权利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在必要情况下,人
民法院有权采取
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再次,即使被告人已被追究
刑事责任,但若其
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受害者仍可继续追究被告人的
民事赔偿责任。
最后,若受害者选择单独
提起民事诉讼,且该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需要依赖于
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那么法院将暂停审理民事案件,直至刑事案件审结之后再恢复审理。
此外,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必须以
书面形式提交至法院,若受害者未提出此项请求,即视为自动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并需在
判决生效后另行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