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的
追诉时效为五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以下情形的
犯罪行为,自
犯罪发生之日起经过相应的期限后,
司法机关将不予追究其
刑事责任:
(1)如果犯罪行为所触犯的
刑法判处的最高
刑罚不足五年
有期徒刑,则经过五年时间后,司法机关将不再予以追诉;
(2)若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判处的最高刑罚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则需经过十年时间才可免于追诉;
(3)对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判处的最高刑罚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则需要经过十五年之后,司法机关才会停止对该犯罪行为的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