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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的表现情形有哪些

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认定为抢夺罪的犯罪行为
首先,行为人为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在他人毫无防备之时,突然出手,公开使用强力手段,致使他人无法有效反抗,从而实现获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意图。
其次,虽然未能成功获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但是却多次实施了抢夺行为,亦属于刑法规定的抢夺犯罪范围之内。需要强调的是,抢夺行为必须以公开方式进行,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在众多或不特定人群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在公共场合公开夺取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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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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