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将涉案财物归还了原主,也无法消除侵占罪的事实存在,原因在于
刑事犯罪属于不可逆的过程,一经构成即视为既遂,而非未遂状态。根据
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
行为人利用职务或其他便利条件,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非法占有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返还的情况;以及行为人将他人
遗失物品或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同样达到一定标准,却拒不交还给原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