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买卖孩童的行为,无论
当事人是否自愿参与其中,均属于构成了严厉打击的
拐卖儿童犯罪,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
法规。
依据
刑法有关条款,对于实施此种
违法行为者,一律予以五年以上、至多为十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处罚,并处以相应的
罚金;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则需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依法剥夺其财产所有权或施加罚金
刑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