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这是一项根据法律赋予公民在其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犯时,用以自我保护的法定权利。由上述定义可以明确,实施正当防卫行为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第
一,遭受侵害的权益必须为国家、集体、他人或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
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处于持续进行状态;
第
三,法律对于正当防卫行为亦作出了特别规定,即
防卫行为必须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若超出此范围,便构成
防卫过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遭受他人殴打之后,若对方已经停止侵害行为,倘若继续对其实施
暴力,则不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而是报复行为。尽管报复行为可能存在某些缘由,但终究属于
违法行为,应当接受
法律制裁。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理解,如有不当之处,敬请广大网友批评指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