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家车事故中,造成两
人死亡且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若能够得到受害方的谅解,便有可能被判处三年的
有期徒刑,并且
缓期四年执行。
然而,如果未能
赔偿相关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仅能获得其谅解的话,那么便无法被判处
缓刑,而必须接受实际的四年左右的监禁
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
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
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