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被视为
违法行为,涉及到
刑法中的“
职务侵占罪”。此罪状特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中工作的人,借助其职务上的权利和便利,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并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数额标准方可构成
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