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之明确要求,网贷机构或发卡银行将
催收通知发送至
贷款人的亲属或工作单位均属违规操作。面对此类问题,我们建议贷款人务必妥善保存相关关键性举证材料,如录音、录像及书面文件等,并通过拨打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诉热线12378进行反映和
申诉。
《互联网金融
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第十三条
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商业银行
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
债务人本人及其
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
暴力、
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