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员工不幸在工作过程中遭受足部根骨骨折,通常会被评定为
十级工伤。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该种情况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额应等于伤者本人当
月工资的七倍。而如果
劳动者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则还将享受到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数额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除此之外,伤者还可以依据可报销的比例获得
医疗费用等方面的
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
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