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若出现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您
身份信息设立公司之情形,您有权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会依据事实与情节对
当事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其二百元至一千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处罚,或实施十日以下的
拘留处罚。如有
违法所得的,
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
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