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合同事务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非委托人的介入权包括哪些

非委托人的介入权包括哪些

关于行纪人介入权的法律条款明示:行纪人有权利以出卖方或者买受方的身份,对委托人所委托之标的物进行销售或者采购的业务。我们常称此为行纪人的介入权,亦即在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明确指示,从事行纪业务时,拥有以自身作为买受方或者出卖方的身份,直接与委托人展开贸易往来的权限。当行纪人执行此类权益时,实际上意味著他们将作为买受方或出卖方,与委托人直接签订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最新修订:2024-08-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