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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能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于开设赌场罪,其现行法律法规详细规定如下:

一,所谓的开设赌场罪,主要是指在事实上涉及到组织、聚众进行赌博活动,设立赌场以及以此类行为作为职业谋生的行为。

二,只要当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且已经有了实际的使用者,那么此行为就构成了开设赌场罪的既遂,而无论开设赌场的人士在此过程中是否真的从中获利。
此外,如果开设赌场的人员本身也参加了赌博,而且把此类行为当做了自己的职业,那么此时就需要对其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进行惩处。

三,对于一般的开设赌场罪行,应判处被告人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处罚相应的罚金
然而,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处罚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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