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驾驶员,其驾照必定会被予以官方回收。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针对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有
逃逸现象,但尚未达到
犯罪程度的驾驶员,由当地公安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处以200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同时可依法采取15天以内的
行政拘留措施;
(2)若发生极其严重的交通事故,且已构成
犯罪行为,但并未逃离现场者,除需依法追究相应
刑事责任之外,还将由公安机关
吊销该驾驶员的
机动车辆驾驶执照;
(3)而对于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不仅构成犯罪行为,而且实施了逃逸行为的驾驶员,除了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外,同样也将由公安机关吊销其机动车辆驾驶执照,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申领新的机动车辆驾驶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
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
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