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往昔罪行记录的人士无法获取
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一重要文件,因为该证明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机构针对
犯罪人员的身份状况进行如实记录的结果。当个体由于
违法行为受到司法制裁并被加以惩罚时,他们的个人资料便会被载入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之中,具体而言就是形成相应的
犯罪记录。
案底,即是指特定人们曾经实施过的
犯罪行为的纪录,也称为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于法律规定当中主要是指向那些触犯
刑法且留有
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
犯罪档案大多被保存在公安主管部门的系统内。不论是涉及相关行政问题的案件,抑或是触犯刑法的
刑事案件,只要经过公安机关审结并处理完毕之后,都会作为历史案件存档并供日后参考。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
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
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