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数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其行为通常被定性为较为严重的
刑事犯罪范畴,极有可能面临
刑事制裁。
然而,判决结果中是否适用
缓刑这一
刑罚豁免制度,却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形与法庭所采取的审判准则而定。法官在判定是否适用缓刑时,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首先是
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情节,其中包括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存在预谋策划、是否曾有多次
犯罪前科等等;
其次是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人状况,如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真诚悔过、是否承担家庭责任等多方面因素;
再次是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
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态度等;
最后是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做法。因此,并非所有涉及故意损害他人财产数额达五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案件都将直接判处缓刑,而是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权衡。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
证据做出决定。
《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