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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怎么赔偿


1.首选向生产方或经营方申索赔偿:若所购买之食品已过保质期,作为消费者便有权利向制造商或商家请求赔偿。在赔偿额未达人民币1000元之际,应以人民币1000元为准。
2.数额计算方面:除了须赔偿损失外,消费者也可索取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款。倘若增加赔偿金额仍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也需赔偿人民币1000元。
然而,若食品之标签或说明书存在轻微瑕疵,但并不影响食品安全及并未给消费者带来误解,此种情况将被免于赔偿。
3.首问责任制:收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首问责任制,即先行赔付,不得推委拖延。若赔偿责任归属生产者,那么商家在赔偿之后有权向生产者进一步追偿;如责任归责于经营者,生产者在赔偿之后同样有权向经营者进行追偿。
4.关于欺骗性行为的处置方式:若经查证经营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务确存欺骗行为,应按消费者要求适当增加赔偿其所受损失的金额。增加赔偿的金额既等于消费者所购商品的价款或是其接受服务的费用,再乘以三倍;若增加赔偿的金额尚未达到人民币500元时,则应以人民币500元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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