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通过的事前通知
家属事宜并无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人
民法院对某被告人做出假释裁定之后,须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此裁定送达到此次提出
减刑或假释申请的执行机构、该法院同
级别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以及被告人个人的手中。当监狱收到这一裁定后,他们有责任按照裁定期限进行假释,并向罪犯开具假释证明文件。
至于监狱如何将假释信息传达给受刑人,以及受刑人如何告知其亲友前来接送,在此过程中是否需要提前告知,并没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通常情况下,服刑
期限届满当日的早八到晚十时之间便为罪犯获释时间。
《
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